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,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,应当通过网络平台,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向公众公开,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宝贵意见。
项目名称:光学级聚甲基丙烯酸甲酯(PMMA)粒子项目
项目地址: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石油化工区石化八路西北侧、平湾五路西南侧
项目概况:本项目总投资为7亿元人民币,其中环保投资为1256万元,厂区总占地面积53680.73m2,本项目主要从事PMMA颗粒的生产与研发,预计年产PMMA颗粒12万t/a,主要建筑内容为2栋2层生产厂房、1栋1层车间四、1栋车间三、1栋4层办公楼、食堂、2栋1层公用工程楼、2栋1层仓库、储罐区、装卸区及其他配套建筑。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97人,项目内提供食宿。项目工作制度设置三班轮值,每班8小时,共24小时/天,全年工作300天,全年工作7200小时。
建设单位:珠海新涛光学材料有限公司
单位地址: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新通路139号聚贤巷317房5号(集中办公区)
联系人:章鹏飞
联系电话:0755-28227622
电子邮箱:1021547704@qq.com
附件:光学级聚甲基丙烯酸甲酯(PMMA)粒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、公众意见调查表、公众参与说明(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EY8vnfUiBJaju-Fnv2URQg 提取码:4213)
公示日期:2024年4月30日